国民服役简介
在新加坡, 男新加坡公民以及非第一代的永久居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,称为国民服役.
新加坡法律规定,男新加坡公民以及非第一代的永久居民在18岁的时候就必须入伍,根据需要, 他们可能会被安排到新加坡武装部队(SAF),新加坡警察部队( SPF)或新加坡民防部队(SCDF);绝大多数的人会被安排到新加坡武装部队。
拒绝国民服役是违法的,最高可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以及10,000元罚款。
国民服役年龄
根据相关法律,国民服役是强制性的.男性公民以及非第一代的永久居民在16岁6个月大的时候就需要登记国民服役, 而且需要接受强制性体检,体检的结果也会用来决定他将来被调用的服役单位。
由于学业的关系, 很多人会选择延迟国民服役。多数的人会选择在修读完初级学院,也就是19岁的时候, 或者修读完理工学院课程后,也就是20岁的才开始履行国民服役。
国民服役时间
男性公民或男性非第一代永久居民需要服22个月或24个月的兵役。 完成国民服役后就成为时刻服从召唤的战备军人(NSmen)。 战备军人有义务每年听从召唤参加最多为40天的国民服役,直至50岁(官员)或40岁(其他人).
战备军人出国超过24小时必须告知新加坡国防部通告中心。如果出国超过6个月需要申请出国许可证。